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(2024年版)》(晋财购〔2023〕50号)的通知精神,多频次、小额度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,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采购。为减少重复采购,提高采购集中度。按照校领导指示,由国有资产管理部负责统一采购发放复印纸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复印纸采购原则上一年一次,这是本年度第一次申报,暂时不需要的部门可在9月份申报,请相互转告。
2.请各部门在部门年度公用经费余额范围内申报,确保财务部能够足额从各部门公用经费中划拨到国资部。
3.需要申报复印纸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公用纸申报,申报前需填写《复印纸需求申请表》,由经办人、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纸质版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部(501办公室)。
4.国有资产管理部对各部门的需求申请进行统计汇总,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。到货后,各部门经办人在复印纸发放领用表签字后按计划领取。
5.报送时间:2024年4月12日17点前
6.联系方式:王安新13620616528
特此通知
国有资产管理部
2024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