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目前资产自查阶段已完成,发现各部门、各单位存在部分待报废资产,占用学校教学资源。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将已不能使用或不能满足正常办公、教学需求的,且必须是完成折旧的资产按报废程序进行上报,由国有资产管理部统一办理处置手续。
资产报废程序:
1.本部门组织鉴定已不能使用或不能满足正常办公、教学需求的资产,且已完成折旧的资产可调整到本部门待报废资产库。
2.国有资产管理部负责确认后,在系统中“业务办理-校内资产处置申请-新建处置单”进行提交;
3.本部门按附件签字、盖章后将纸质资料交回国有资产管理部。
4.4月30日前完成资产报废资料提交,过时不予受理。
(初审:郭磊 复审:刘建安 终审:王慧温)
国有资产管理部
2026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