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5-04-28 点击数:
各部门、各单位:
依据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办公设备、家具和办公用房面积配置标准》(校国资发〔2024〕1号)文件,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管理规定,认真梳理、核对使用面积、功能划分,办公设备、家具配置等,扎实开展自查自纠,对超标配置和超标使用面积尽快调整。于2025年5月20日之前调整完毕,并将超标办公设备、家具和腾空的办公用房及时退回国有资产管理部。
国有资产管理部
2025年4月28日
(初审:郭磊 复审:刘建安 终审:王慧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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