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5-03-05 点击数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国资部2025年度工作计划,国有资产管理部将开展202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  一、各部门自查

(一)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确认基础数据是否正确:

1、部门人员信息是否有变动,如新增、部门调动、退休、辞职等,如有变动及时与国资部联系进行后台数据变动;

2、所辖二级管理部门是否有变动,如新增或调整职能部门等,资产管理员可在“系统管理-部门管理”中进行变动;

(二)以资产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基础,重新确认资产的管理部门、使用人、型号规格、存放地点等信息是否准确。部门内部资产的信息变动可通过“业务办理-信息变动-新建变动单”;如果需要资产跨部门调整时,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部门调拨“业务办理-部门调拨申请-新建调剂单”。清查完成的资产及时粘贴资产标签,做到账账、账卡、账实相符,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。

(三)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账外资产需要填写《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》(见附件3)

为全面推进本次资产核查,请全校教职工及时登录网址:http://192.168.10.208:9797/zcgl,用户名和密码:职工工号。查询本人名下资产,如有不符,请及时与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联系调整、修改。

  二、国资部核查

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自查完后及时与资产管理部分管人员联系(分组见附件1),报送纸质版《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》,将有实物却无账目的资产的资产名称、品牌型号规格、使用人、存放地点、照片等信息汇总上报。国有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,现场核对账上资产是否与实物相符、是否粘贴标签;重点核查账外资产是否登记齐全,并及时在全校范围进行调整。

三、清查时间要求

行政部门自查工作在3月31日前完成,各学院自查最迟在4月30日之前完成,自查完成后立即与国资部对接进行现场核查调整。经现场核查调整后提交:资产清查报告(格式见附件2)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国有资产管理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3月5日


(拟稿、初审:屈爱萍   复审:郭磊   终审:王慧温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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