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制报送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12 点击数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》,要求编制2025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范围包括:购置(建设)房产、土地使用权、公务用车、单项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资产。

一、编报责任单位

1.房产、土地类资产的新增计划,由国有资产部负责统筹编报。

2.公务用车的新增计划,由后勤部负责统筹编报。

3.单项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学科专业建设所需实验实训设备的新增计划,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统筹编报。

4.各职能部门2025年度新增资产单项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,由各部门负责编报。

二、编报要求

1.单项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必须列入编报预算,否则2025年度无法采购。按照文件要求“对于按规定应报批而未获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事项,一律不得安排预算、进行政府采购、进行国库集中支付,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”。请各部门、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和编制,应报尽报、统筹编制,没有纳入编制预算的,2025年无法采购。

2.单项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是指“一个项目”,不是指单价。比如,要建设一个包括N套电脑和桌椅的机房共计100万元,就需要编制,不能仅算一台电脑和一套桌椅;再比如,一个项目需要四台套的设备,总计60万元,每台套是15万元,就需要编制,不能仅算一台套。

3.对所编报的资产,需按要求填报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》《资产配置情况说明》,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,详细说明资产配置的依据和理由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1.报送材料: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》《资产配置情况说明》。

2.报送时间:6月17日前

3.报送邮箱:171254869@QQ.com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人:白震宇    13613418989              


    国有资产管理部   

    2024年6月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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