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学生工作部:
为落实《全省教育系统租住村(居)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做好我校租住村(居)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严防各类安全事关的发生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学院要全面开展租住村(居)民自建房情况排查,如校外实习、实训等。各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,于12月25日前将摸排情况报国有资产管理部。
二、强化隐患排查。对有租住村(居)民自建房情况的,
各学院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该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(设计、施工、使用)、设施可靠性(水、电、气、暖),要重点排查建设年限较长、加改扩建、使用预制楼板、超负荷使用、失修失养以及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。
三、强化安全整治。各学院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租住村(
居)民自建房制定整改方案,采取停止居住、搬迁等方式,及时消除隐患,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。
国有资产管理部联系人:刘峰
联系电话0351—5678287
电子邮箱:1515647323@qqq.com
2023年12月21日
国有资产管理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