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3-06-01 点击数: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党政集团办公室用房建设标准》(发改投资〔2014〕2674号)文件精神,现对学校办公用房进行核定,请各部门将所属办公用房按级别认真核定后填报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办公用房核定表》,于2023年6月20日之前报国有资产管理部。
核定标准:
正厅级 30㎡
副厅级 24㎡
正处级 18㎡
副处级 12㎡
处级以下 9㎡
国有资产管理部
2023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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